巡邏車輾斃路倒男 中市警:依法調查擔負責任

▲台中一位警察開巡邏車半夜巡邏時,不慎輾斃醉倒躺臥路邊的男子。(示意圖,非當事巡邏車/資料照片)
▲台中一位警察開巡邏車半夜巡邏時,不慎輾斃醉倒躺臥路邊的男子。(示意圖,非當事巡邏車/資料照片)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日電)台中市洪姓警員今年7月間駕駛警車巡邏時,不慎輾斃倒臥路旁的楊男。警方今天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階段,肇事員警將尊重司法調查,後續依肇事鑑定及司法判決,擔負民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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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繼中派出所洪姓警員今年7月間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駕駛警車沿民族路左轉繼光街往民權路方向行駛,不慎碰撞路倒的50歲楊男。

員警下車查看發現發生事故,立即將楊男護送至醫院救治,但楊男經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事發後洪姓警員經呼氣酒測無酒精反應,楊男經抽血檢測則有酒精反應,員警對發生意外相當自責,並不斷向家屬致歉。案發當天台中第一警分局也將洪姓警員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諭令無保請回。

警方表示,將協助肇事員警持續與死者家屬進行後續和解事宜,因全案檢方正進行偵查階段,肇事員警將尊重司法調查,後續依肇事鑑定及司法判決,擔負民刑事責任,決不推諉。(編輯:謝雅竹)11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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