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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劉冠軍疑以贓款投資的台積電股票、不動產已遭檢方查扣,士檢已於3月中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單獨沒收,包括現值逾億元的台積電股票、存款、高爾夫球證,以及孟雯華名下的台北市文山區秀明路豪宅及扣案的貴重金屬,總額近2億元。
由於孟雯華是豪宅的登記所有權人,士林地方法院5月間裁定孟雯華參與沒收程序,並傳喚孟女及劉冠軍今天下午到庭陳述。不過,2人均未到庭,法官開庭後不久諭知候核辦,並宣布退庭。
法界人士指出,依刑事訴訟法沒收特別程序規定,此件財產可能被沒收的第三人、也就是孟女,得具狀聲請或由法院依職權裁定命其參與此件沒收程序,若參與人經合法傳喚或通知而不到庭者,法官得不待其陳述逕行為沒收與否的判決。(編輯:戴光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