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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接受貸款的國家都少報了其對中國實際和潛在的還款義務,這個金額相當於接受貸款國家的國內生產毛額(GDP)5.8%
第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出現「買家懊悔」(buyer’s remorse)的現象日益明顯。高達35%的一帶一路基礎設施項目在實施過程遇到了重大的問題,例如貪腐醜聞、勞工違法、環境公害和民眾抗議,讓項目暫停或取消的情況逐漸增加。
派克斯指出,中國目前的債務負擔比起先前理解的還要高出許多,42個低收入與中等收入國家現在對中國的公共債務風險規模,已經超過了自身GDP的10%。
中國國有銀行正透過更強而有力的保障措施來管理還款風險。在2000年代初期,中國的海外貸款大約30%為抵押品、第三方還款擔保或信用保險。在一帶一路倡議時代,這一數字甚至飆升至將近60%。
對於北京而言,降低風險的最佳工具是「抵押」,中國國有債權人向海外借款人提供的50筆最大貸款中,高達40筆抵押品。然而,中國國有銀行更願意以港口和電網等非流動性實體資產作為抵押。
媒體過去大肆報導,借款國在無法還款時,戰略港口與機場會淪為北京控管,但是派克斯認為,這是新聞塑造出的神話。派克斯指出,中國放款人的做法比這更佳精明,他們更願意使用「拿了就走」的流動性資產。
通常中國放款人會要求借款人在離岸、貸方控制的銀行帳戶中,保持最低現金餘額。如果借款人拖欠還款,這家中國國有銀行就可以直接從銀行帳戶中扣除資金,而無需處理諸如向法官追討逾期債務的法律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