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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聶眾表示,依照被害人指述,認為隨身碟或者手機內可能有私密影像或照片,因此暫時予以扣押並做細部勘驗。
據了解,林男坦承動粗,但說高嘉瑜也有還手,並否認有控制行動自由兩天、扣下手機與偷拍親密等指控。另外,在警詢後被移送至地檢署複訊前,他對外表示「我沒有偷拍」、「高嘉瑜有傳照片給我」、「我們在一起這段時間,我們兩個曾經在飯店一起拍過很多影片,很多是高嘉瑜掌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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