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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外傳高嘉瑜不止被逼供一次,李永裕說,目前逼供是11月才有證據,媒體報導6、7月還有一次,還要再跟高嘉瑜了解;檢察官聲押有7項罪名,提告內容是犯罪事實增加、罪名還沒增加。
談及逼供片內容,李永裕表示,影片長度約19秒,當時是林秉樞提問,對林的問題,高嘉瑜只能回答是,因為她奄奄一息躺在床上,不回答就會挨打,高嘉瑜當時全身是傷、聽起來很虛弱。
李永裕也呼籲相關單位,就高嘉瑜親密影片事件的法律不足部分做修法。李永裕建議參考《刑法》306條侵入住宅罪,一種是未經同意,另一種是同意讓你進入,之後請你出去卻不出去,同理,有些被害人是因為被林秉樞掌握親密影片不敢出面,建議條文應增訂,男女交往中同意拍攝親密影片,後來分手不同意拍攝人保留影片,請拍攝人刪除影片卻被拒絕,應該規定構成犯罪。
新北地檢署證實,上午8時許已收到證物,但證物內容不方便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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