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後來陳女因身體不適就醫,經檢查子宮內有胎盤殘留,確認陳女有懷孕生產,在社工的懇談下說出實情,陳女被依涉犯殺嬰罪起訴。
一審法官認為,陳女個性孤僻,又加上未婚生子,獨自承受巨大壓力,行為雖法所不許,情節尚有可憫之處,因此判其1年2月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判決確定後一年內,每月要接受兩次心理諮商或治療。上訴台南高分院後,14日上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編輯:林盈君)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