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京劇名伶魏海敏及友人逾5千萬 女子判緩刑

▲台北市楊姓女子涉嫌以認股、繳納遺產稅、投資等理由,向京劇名伶魏海敏及呂姓友人詐騙約新台幣5695萬元。(圖/翻攝國家傳統藝術中心)
▲台北市楊姓女子涉嫌以認股、繳納遺產稅、投資等理由,向京劇名伶魏海敏及呂姓友人詐騙約新台幣5695萬元。(圖/翻攝國家傳統藝術中心)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9日電)台北市楊姓女子涉嫌以認股、繳納遺產稅、投資等理由,向京劇名伶魏海敏及呂姓友人詐騙約新台幣5695萬元。楊女在法院審理期間歸還大部分款項,北院判2年徒刑,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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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魏海敏及呂姓友人原本與楊女認識,民國104年間,楊女向魏海敏佯稱向林姓企業家取得認購某上櫃紡織公司增資股的機會,騙取魏海敏匯款300萬元給楊女,魏女事後才發現上當。

107年6月間,楊女向魏海敏及呂女謊稱:日本遺產需繳納數額龐大遺產稅才能領取,騙取2人匯款約新台幣926萬元給楊女。同年秋天,楊女又稱被韓國財團收購的GogoLook公司準備在台灣上市,創辦人郭建甫邀請入股,向2人詐得新台幣1736萬元及人民幣120萬元。

不僅如此,楊女於108年6月間,向魏海敏、呂女佯稱自己正在昇恆昌董事長江松樺的辦公室,江董顧念她們從事社會公益事業入不敷出,在昇恆昌將赴美上市前邀請2人入股,讓2人又分別匯款新台幣386萬3000元及人民幣116萬7300元給楊女。

108年8月間,楊女偽裝成能量大師「姜老師」向魏、呂佯稱一名黃姓女子昏迷,情況危急,要求2人出資,助大師擺六輪能量陣救治黃女。2人不疑有他,陸續匯款、交付現金共新台幣1159萬7000元、人民幣41萬4127元給楊女。

魏海敏與呂女發現上當後向台北市刑警大隊提告詐欺,楊女到案後坦承犯行,又在法院審理期間與魏海敏、呂女和解,並賠償款項。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楊女有悔意、無再犯之虞,判處楊女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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