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酒駕撞1家4口釀1死!高雄地院裁定收押

▲黃姓嫌犯26日酒駕撞上1家4口,釀成1死3傷。檢方今(27)日向法院裁定收押。(圖/翻攝畫面)
▲黃姓嫌犯26日酒駕撞上1家4口,釀成1死3傷。檢方今(27)日向法院裁定收押。(圖/翻攝畫面)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黃姓駕駛,26日晚間酒後駕車,撞上正在過馬路的一家4口,釀成1死3傷慘劇,警方今(27)日將他移送地檢署偵訊,檢方以殺人墜聲請羈押禁見,高雄地方法院晚間召開羈押庭,認黃嫌涉罪嫌重大,凌晨依據酒駕致死罪,裁定黃男收押、未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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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發生於26日晚間19時許,黃姓駕駛和友人聚餐過後,不聽車上趙男勸阻,執意要酒後駕車返回住處,但卻在行經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國民街路口時,於國賓飯店前撞上正要過馬路的一家4口,媽媽范女當場被撞飛,送醫後傷重不治,兩名女兒和爸爸也受傷,所幸3人生命徵象均穩定。

肇事的黃姓男子,事發當下酒測值高達到每公升1.24毫克,酒駕事實明確,涉及公共危險罪,警方當場逮人送辦,但他拒絕夜間偵訊,因此今日上午警方才在訊後將他移送高雄地檢署;雄檢表示,被告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罪嫌重大,並有逃亡、串證之虞,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高雄地方法院晚間召開羈押庭,認黃嫌涉罪嫌重大,凌晨依據酒駕致死罪,裁定黃男收押、未禁見。(編輯:林莞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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