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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姓民眾表示,昨天元旦一早淨灘,「看到這樣的景色真的很無奈,偷偷在海灘放煙火就算了,享受完了也不會整理,可憐!」他並表示,擔心那些煙火放過後的小碎片與粉塵流入大海,一定嚴重影響海洋生態。
po文引來網友留言韃伐,大罵沒有公德心,有民眾說,「台灣唯有的好地方,要珍惜」,也有一名附近的民宿業者留言表示,拜託「警察」,明年跨年要派人駐守,他看到想靠近,可是太危險,煙火一直往他的民宿噴;還有一名網友說,在萬里桐海岸也發現有很多仙女棒。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副處長許書國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墾丁國家公園內規定「禁止從事燃放爆竹煙火之行為」,去年也在白砂發現有民眾跨年燃放煙火遺留的殘骸,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平時有夜間查緝,未來跨年將加強夜間查緝的頻度。
許書國表示,依國家公園法,查獲燃放爆竹煙火者,第1次裁罰新台幣1500元,第2次以上罰3000元。(編輯:陳仁華)111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