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是沒有道理可循的,誰年輕時不膚淺、不浮躁?

 ▲喜歡一個人總是因為先喜歡皮囊就覺得內心也完全可以接受。(圖/Shutterstock)
▲喜歡一個人總是因為先喜歡皮囊就覺得內心也完全可以接受。(圖/Shutterstock)

姊妹淘

人為什麼要工作?除開為了錢,為了養家餬口,大多數人工作其實是為了打發時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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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一天二十四小時,一千四百四十分鐘,八萬六千四百秒怎麼度過?生命雖短暫,但時間也不是那麼好打發的。

不是每個人都有豐富的精神世界的。沒事做,有些人大概會無聊到崩潰吧。

所以,有時候哪怕是一份枯燥無趣的工作也好過賦閒待在家裡。同樣是無聊,工作的無聊還可以換成錢,而純正的無聊只能眼看著生命白花花地用掉。

上班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是比較好的選擇。

我就是大多數人裡的一個:害怕無聊,沒能力去賺大錢,更沒運氣中六合彩。所以我選擇上班,用自己的時間交換錢,同時把時間打發掉。

我們公司是一家很無聊的小公司,一個蘿蔔待在一個坑裡,一顆蒜待在另一個坑裡,這樣。沒有什麼行業競爭壓力,薪水也只能叫工資。

別不相信,世界上有很多我們這樣的小公司。像古時候的農耕社會,辦公室就是石頭壘的屋子,桌子就是各人的小田地,你種著蔥,我栽著水稻,年底上交,換回來一點利益。種蔥的和栽稻子的是村鄰,彼此友好,養雞的和餵豬的常常吵架。小國寡民的日子,兩耳不聞窗外事的小公司,甫一進去,會覺得這裡比時代要晚個十年八載,但是它恰合我的胃口。我這個人,說實話,也好像跟時代的連接出了點問題,比如我永遠不喜歡口紅,不管它如今怎麼流行,不管它是湯姆•福特還是聖羅蘭,白給我都不要。

按農耕辦公室的風格論,我算是一個……種香菜的吧。在古代,香菜第一次被傳進中原,那是帶著怎樣的殊榮與罪過……那奇怪的味道……居然有人喜歡!而有的人則永遠無力承受。同事們驚奇於我上班沒三天,居然敢跟前輩吵架。

我是一個很特別的香菜農戶,我很有種啊!
因為他跑到我的辦公室來抽菸。
他說:「你們這屋好,空氣好。」
哦,別人屋空氣好你就來抽菸?什麼邏輯?
我說:「你給我出去,去你自己屋抽。」
他訕訕的,以為我在開玩笑。
要是放到現在有了禁菸令,我會報警。
他不走。我說:「給我出去。」
我和這個老菸槍吵架了,沒人支持他,也沒人支持我。他是舊人,得給面子;我是有理的一方,但我是新人。大家中午默默地去食堂吃飯,厚臉皮的老男人跟在眾人後面,他怕被孤立。只剩下我,我想不就是一頓飯嘛,不吃得了。我默默地拿出點心麵剛想咬,門開了,小林走了進來。
「喂,去吃飯呀?」他招呼我。

小林比我先來這公司一年,所以他還是小林。我這人沒修養,前輩都敢罵的人會修哪門子養!我跟著大家滿走廊喊小林、小林。頭兒說,要叫林老師,不要沒有尊卑長幼之別。我說,呵呵,但是小林叫著順口啊。

所以他還是小林。他人很好,文弱書生,總是很溫和。在我們「村兒」—後來我管我們公司叫這個—不顯得多帥,可是走到大街上回頭率可高了。文弱的小林,接電話從來都是「好的呀」、「有什麼可以幫你的呀」、「這樣啊,讓我想想喔」。
他又問我:「去不去吃飯呀?」
我跟他下樓了。小林和我去吃外面的煲仔飯,我狂躁的內心得到了醬油的滋養,怒氣漸消。
「以後一起離開這裡吧。」小林說。
我沒想到他會這麼說。
小林告訴我,他想考上研究所離開這個「村兒」。
他和我其實不是同一類人。
我考上研究所就是為了進來這裡。當然我的碩士文憑很水。我和我的導師都是水貨,他沒有地方開會,我沒有地方實驗。我們從沒有指責抱怨過對方。有時候傍晚六點,我倆默契地收拾東西,他忙著回家帶孩子,我急著去跟男生約會。偶爾我幫他買早點,他請我吃午飯。就這樣度過三年,好不容易我畢業了,他還沒有升等。

從那天起,那個菸槍不再去別人的屋裡抽菸了。
有人說,挺感謝胡芒芒的。
我義氣地說,等我逼他戒了菸再一起感謝我。
小林說,多管閒事。
小林什麼時候開始用這種語氣和我說話了?
好像我是他……一夥的?比較親近的?妹妹?或親生女同學那樣的,被護著生怕我吃了虧的……
但我不需要哇!

我絕不想找一個文弱書生當男朋友,我要一個黑又胖、高又蠢的男人,最好有點傻,有點粗野,一高興了就把我的頭夾在他的手臂下,不高興了把我舉起來重重地扔到沙發上。我喜歡那種型。
念念不忘,必有迴響。

有一天下班後,我去超市,結帳隊排了很長,有一個人說他的霜淇淋要化了、要化了,躥到前面,自己允許自己插隊。結果他的購物車裡根本就沒有霜淇淋。像我這樣見義勇為的人,當然就要喊出來。他被鄙視了,他走到我面前要打我。我跑過半馬,誰怕誰啊,跑!
壞人追了我三條街。
眼看被逼到死胡同,倒數第二間小店的門忽然在我身後打開了,身後的大雞排躲閃不及撞到玻璃上……
我趁機逃掉。

回到家,腿抽筋了。給小林打電話說:「你知道嗎,我今天被人追殺啊。」他說:「妳又惹事了嗎,為什麼妳總不讓人省心呢?」我繼續說:「有人救了我,我覺得那扇門是故意打開的!」
小林不置可否。我則在想何時故地重遊。
第二天,我慢慢地晃悠到昨天出事的地點。那間店叫「黑記」,從玻璃門外望進去,有一個人也正從裡面望出來。黑又胖,高又壯。蠢不蠢不知道,但他的笑讓我明白了什麼叫婦女殺手。他走出來,熟識般地說:「妳是來感謝我的嗎?」
我下意識地舉起了剛買的鹽水鴨。
他說好啊,這家雞排很好吃,他正好有啤酒。
他拿出兩個手工瓷杯,每個各印四個字。
一個印著「沒有星星」,另一個印著「夜不滾燙」。
沒有星星,夜不滾燙。多抒情的句子啊,多天才的句子啊。
「你做的杯子?你想的句子?你寫上去的?」我問。
他點點頭。開始跟我講做杯子的過程。他說什麼我都愛聽,這是我的壞毛病。

喜歡一個人總是因為先喜歡皮囊就覺得內心也完全可以接受。
非常膚淺、非常浮躁的愛情觀,不是嗎?
但誰年輕時不膚淺、不浮躁?
喜歡一個人是沒有一點道理可循的。我後來問他:「你為什麼喜歡我?」
沒有為什麼。

總歸是有點原因的。
就是因為……我喜歡你。
當兩個人在一起久了,一個問另一個:你為什麼喜歡我?
答案多半是這樣的。
不是敷衍,而是真的說不出原因來的。

文/榛生

摘自/《沒有星星,夜不滾燙》三采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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