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臨時會修地制法!」時力黨團:應排審酒駕防制法案

▲時力立院黨團呼籲臨時會應排審酒駕防制法案。(圖/記者呂炯昌攝,2022,01.04)
▲時力立院黨團呼籲臨時會應排審酒駕防制法案。(圖/記者呂炯昌攝,2022,01.04)

記者呂炯昌/台北報導

針對近期致命酒駕事故頻傳,各界質疑酒駕防制法規不足,時代力量立院黨團今(4)日呼籲即將召開的立院臨時會排審酒駕防制法案,反對強推《地方制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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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今日召開 「臨時會排審酒駕防制法案,反對強推地制法」記者會,呼籲朝野各黨應支持將對社會有重大影響的酒駕防制法案排入臨時會審議,並要求民進黨團切勿為了選舉利益而將欠缺優先、急迫性及尚未形成共識的地方制度法納入議程,忽視臺灣人民的需要。

立委陳椒華表示,去年12月26日晚間高雄男子開車酒駕,把路過斑馬線的1家4口撞成1死3傷,上週跨年期間又再發生海軍士兵酒駕傷亡、新莊警分局偵查隊長遭攔查吹氣濃度高達0.6毫克。行政機關雖不斷宣導,但單就2020年酒駕肇事件數仍高達4,224件,其中死傷人數更達5,134人,可見酒駕已是每位走在道路上用路人的惡夢。

陳椒華認為,應審議實力黨團所提出的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針對汽車酒駕者的刑罰由現行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改為「5年以下,得併科40萬元以下罰金」,另增訂第二項區分酒駕「汽車駕駛人」外的「機車或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者」法定刑修正為「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藉此規範不同程度及造成損害的酒駕惡害行為。

立委王婉諭指出,雖然台灣已有禁戒處分、緩起訴或緩刑附命戒癮治療的制度,使得檢察官及法院在行為人觸法後得以適時給予醫療照護資源並避免再犯。但根據司法院2020年的統計,地方法院在酒駕案件中裁處禁戒處分的件數卻只有10件,另外地檢署起訴時建請宣告禁戒處分的件數也相當低。

在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的部分,儘管法務部在2014年9月16日曾發函請檢察官做出附命戒癮治療緩起訴,但在2020年地檢署針對酒駕緩起訴的1萬7000件案件中,卻僅有約1%的200件案件有命戒癮治療。行政院應協調法務部、司法院及衛福部,針對極低的戒癮治療執行率進行檢討,究竟是因主事者觀念落伍、院檢擔心案量過多、門診欠缺執行資源,抑或缺少橫向溝通,政府應提出解答,並能儘速改善並提出有效防制酒駕的方案。

時力黨團總召邱顯智表示,2019年道交條例修正新增連坐罰的罰鍰金額僅有新台幣600元至3000元,實在難以達成防制酒駕,因此時代力量修正草案將提高罰則為6000至1萬2000元。另外除了處罰及治療外,也強調填補被害人的損害賠償,所以將在修正草案促請法院應考量被害人及家屬的意見,並針對犯罪行為人賠償的情況進行量刑。

邱顯智強調,去年12月26日高雄1死3傷酒駕車禍後,隔天陳其邁市長就急呼中央應儘速修法,交通部王國財部長也在29日表示已開會提出修法方向,但到上月30日,社會卻只等到民進黨總召柯建銘自行提出的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臨時會應以處理迫切、緊急的議案為主,但至今爭議甚大又欠缺對症下藥的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絕對沒有任何迫切、緊急的需求,呼籲應該將酒駕防制相關法案優先排入臨時會議程,這才是人民希望立法院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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