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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取締點對點非法傳輸有難度,陳羅崇、翁世達、郭玉鳳、許恭誠等人直接做起盜版源頭,把正版電影上傳,趁網友下載轉傳時擷取網友IP並加以取締,每告一次就是數十或上百名網友。網友為避免追訴,幾乎會選擇與各影片版權公司和解,陳等4人可根據合約,抽成35到45%或直接對分。
檢察官統計,陳羅崇自2014年至2019年,從得利影視、華映娛樂拿超過500萬元、翁世達自得利影視拿到20萬,郭玉鳳自2016年起靠翁男幫忙誘捕網友,自海樂、車庫賺進逾400萬元,許恭誠自2014年至2019年賺約200萬元。
檢方偵辦時,僅許男坦承犯行,獲緩起訴處分一年,條件是繳庫20萬元;其餘3人均否認違法,檢方認為他們利用誘捕、陷害教唆手法,取締網友盜版,獲利甚豐且無須任何蒐證成本,「各公司也樂此不疲引進影片交給他們取締,朋分和解金,誘使公眾犯罪,以圖私利」,依《律師法》及《刑法》157條「意圖漁利,挑唆或包攬他人訴訟」罪,予以起訴,並請求法官沒收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