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波移工引進逾千人 下階段勞部將爭取2550檢疫床位

▲勞動部今(7)日表示,2月15日將如期開放第二階段移工引進。(圖/報系資料照)
▲勞動部今(7)日表示,2月15日將如期開放第二階段移工引進。(圖/報系資料照)

記者李芷涵/綜合報導

《四方報》報導,勞動部今(7)日表示,2月15日將如期開放第二階段移工引進,雇主將可透過「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申請引進越南、菲律賓、泰國和印尼等四國移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副組長蘇裕國向《四方報》表示,第一階段引進之移工目前已達1100人左右,第二階段將取消積分制,入境移工皆需完整施打疫苗;勞動部也將積極向指揮中心爭取2550個集中檢疫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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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裕國表示,第二階段與第一階段最大不同之處在於「取消入境積分制」,所有移工皆需完整施打疫苗才可入境,凡經世界衛生組織(WHO)緊急使用清單所列之疫苗品牌,均符合入境資格。移工入境後檢疫依然採取14天隔離+7天自主健康管理防疫措施,以入住防疫旅館為主,目前全台有約200多個防疫旅館,雇主可自行訂房,且應事前向地方政府機關申請備查,並至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登錄入境及防疫旅館相關資料。

除了防疫旅館外,集中檢疫床位也會適度開放,由指揮中心統一調度,如有床位可供移工使用,將由勞動部即時開放線上申請,雇主可隨時注意勞動部最新消息。蘇裕國表示,第二階段將努力向指揮中心爭取2550個集中檢疫床位供移工使用。此外,考量部分特定產業有其特殊性及必要性,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報請指揮中心同意,且經地方政府查核符合或等同防疫旅館之防疫標準後,可由該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規劃集中管理移工防疫宿舍,屆時勞動部會與經濟部討論,並比照現行防疫旅館標準辦理。

針對移工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膳宿及衍生交通費用,均應由雇主負擔,如雇主轉嫁給移工,就屬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將由勞政機關依法論處。考量社福類移工雇主之經濟及照顧負擔,勞動部將補助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費用之50%,但最多不超過每人每日1,250 元。

先前菲律賓與我國談判移工引進時,菲律賓明確表示希望移工登機前檢疫費不要由移工承擔,蘇裕國表示,目前移工入境後檢疫費用均由雇主支付,至於入境前、移工於母國時的檢疫費,則讓雇主和移工自行協商誰來支付,並未硬性規定。

蘇裕國提醒,2月15日後入境之移工就不再適用積分制,若有雇主於第一階段登記申請移工入境,但因檢疫床位數量不夠或簽證日期排序等原因未得獲准者,可於2月15日後以新制重新上網登記。因應東南亞疫情未歇,勞動部也將視疫情情況滾動式調整移工引進措施,如有異動將由指揮中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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