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小白注意了!今年想稅額試算 別忘3月15日前提申請

▲首報族注意了!財政部提醒如欲申請適用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別忘在今(111)年3月15日前先提出申請。(圖/資料照,記者葉政勳攝)
▲首報族注意了!財政部提醒如欲申請適用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別忘在今(111)年3月15日前先提出申請。(圖/資料照,記者葉政勳攝)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每年5月是綜合所得稅申報季,很多人可能會覺得報稅是大人的事,但對於第一次報稅的人來說往往更不知所措,舉凡門檻、報稅時間、如何報稅都是「報稅小白」要注意的地方。財政部也特別提醒,首報族如欲申請適用110年度綜所稅的稅額試算服務,記得在今(111)年3月15日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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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指出,今年5月首次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的納稅義務人,可在今年2月15日至3月15日前向各地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提出書面申請;或利用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適用110年度稅額試算服務。

此外,如果首報族有扶養直系尊親屬或已成年子女者,應一併檢附該受扶養親屬具結由申請人列報為課稅年度扶養親屬的同意書,並在3月18日前將受扶養親屬的同意書親送或郵寄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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