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監察院長陳菊人事案混戰 藍綠女委互告傷害結果揭曉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指控國民黨立委呂玉玲咬人互告,後因達成和解互相撤告,北檢17日將2人不起訴。(圖/NOWnews資料照,林楚茵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指控國民黨立委呂玉玲咬人互告,後因達成和解互相撤告,北檢17日將2人不起訴。(圖/NOWnews資料照,林楚茵辦公室提供)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前年審查監察院長陳菊人事同意權案,藍綠立委爆發肢體衝突,民進黨立委林楚茵、國民黨立委呂玉玲互控傷害等罪,最後因雙方和解撤告,台北地檢署今(17)日將2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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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間,前總統府秘書長陳菊獲總統蔡英文提名為下任監察院長,立法院臨時會於同年7月14日處理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時,藍委為杯葛人事案占據主席台,藍綠爆發激烈肢體衝突,衝突中,民進黨立委林楚茵的右手被咬傷。

林楚茵說,她是被國民黨立委呂玉玲咬傷,事後委由律師對呂女提告傷害、強制等罪。呂玉玲說,她當時也被拉著跑才會咬林楚茵,反控林女傷害。

檢方偵辦期間,因雙方就傷害罪和解撤告,至於呂玉玲涉強制罪因事證不足,給予2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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