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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主任秘書皮忠謀指出,勞檢處在今日至該通運公司登記在高雄的場域進行查訪,發現該公司係交通運輸業,在高雄只係登記的住宅,並未設廠及作業區域,該公司承攬苗栗一家製造廠的貨品裝卸作業過程中肇災,災害原因及責任已由勞動部職安署中區安全衞生中心進行職災事故檢查及裁罰。
勞工局會督促業者依勞基法第59條規定從優給付苗栗勞工職災補償並提供醫療協助,業者表示將會保障醫療後回任之工作權益,勞工局也會要求業者應完善各地廠區相關作業設備、流程及教育訓練等,避免再次發生災害,勞工局將依職安署及苗栗縣政府需求全力提供協助,以合力守護此案職災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