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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獲報,發現陳女於去年11月24日深夜獨自離校,旬監視器沿線調查得知,陳女事後多次在林森北路某大樓進出,直至12月1日晚間,警員上門搜查驚覺,原來陳女是以留學為藉口,實則在台從事性交易。
陳女見警上門仍辯稱是遭強迫,但說詞反覆被警質疑,事後才坦承是自願來台賣淫,並以一次2700為代價,已接客60人,訊後警方也將陳女依法送辦。(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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