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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長期對策部分,工程表示已協同內政部落實營造業證照制度,要求施工廠商依規定設置取得證照之技術士,據以帶動技術證照之市場需求,改善勞工地位及待遇,提升職場勞工需求競爭力。另持續引導業界朝公共工程預鑄化及自動化的方向辦理規劃設計,以降低人力需求及改善現場作業環境。
針對缺料及營建物價上漲部分,工程會建立機制於源頭穩定混凝土之重要原料砂石及飛灰,採固定價格標售,及持續追蹤鋼料價格波動原因,避免不合理漲價或惜售情形外,並要求機關在計畫預算階段即應核實編列預算並編列物價調整款及預備費,以因應自工程建造費估價之基準年至完工期間之物價波動。針對原計畫編列物價調整款額度不足的情形、決標後履約期間之物價波動等,工程會也都有相關應對機制。
工程會指出,110年公共建設決標情形與往年相較呈現平穩,110年公共建設執行績效創歷年新高,共執行4千386億元,達成率超越109年之95.67%,達95.87%;在公共工程決標比率部分,順利決標之件數比率,自107年的88.94%提升至110年的90.14%,決標比率亦呈現平穩情形,各項公共工程持續順利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