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移工遭性騷申訴無果事件 勞動部、金門縣回應

▲監察院日前提出調查報告,就「印尼籍移工申訴遭性騷擾」案件糾正金門縣政府。 (圖/報系資料照)
▲監察院日前提出調查報告,就「印尼籍移工申訴遭性騷擾」案件糾正金門縣政府。 (圖/報系資料照)

記者李芷涵/綜合報導

《四方報》報導,監察院日前提出調查報告,就「印尼籍移工申訴遭性騷擾」案件糾正金門縣政府,指其輕忽申訴內容涉有仲介不當對待,未探詢移工轉換雇主原因、未依職權進行調查。勞動部回應表示,針對調查報告所提關於1955專線結案管考機制、性騷擾及性侵害相關預防機制及強化管理之配套措施、落實仲介通報責任、提升家事移工權益保障等意見,將積極檢討改進,以落實移工人身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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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表示,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於受理移工緊急申訴案件後,均於2小時內立即以電子派案至所轄地方政府,如果有涉及人身安全疑慮的情形,並會同步以電話確認通知。為強化非上班時間的緊急案件處理程序,對於緊急案件除依現行流程辦理外,將同步發送簡訊通知地方政府緊急聯絡窗口,以加強該類型申訴案件的處理機制。

為建立移工風險案件的預防措施,勞動部也定期辦理「移工高風險關懷對象查察」專案,對於曾註記管制違規雇主所聘移工、一定期間內曾撥打1955專線緊急申訴移工,以及同一雇主遭移工多次申訴等情形,均列為有潛在風險的保護對象,已請各地方政府辦理專案查察,風險條件也將依移工的處遇狀況動態檢討調整。為提升家事類移工人身安全保護,即時提供關懷及相關權益的資訊,勞動部111年已規劃辦理家事移工電話關懷計畫,依據被看護者及家庭成員的組成、人身安全及移工工作環境等指標為基礎,以電話關懷家事移工及在臺工作狀況。

勞動部表示,現行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1項第19款已明定,仲介機構知悉外國人遭受性侵害,未在24小時內通報政府機關,可處以6萬至30萬元罰鍰,並處停業處分。又針對違法之仲介機構於當年度仲介評鑑時,於評鑑項目「違規處分」項目均以扣分計,勞動部將持續蒐集各界對於仲介評鑑制度之相關意見,並適時修正。

被糾正的金門縣政府則否認有嚴重忽視移工權益,表示該案F女移工去年2次透過姊姊及友人撥打1955專線進行申訴,第一次表示希望轉換雇主,第二次則表示移工不安全,需要報警及安置,1955接線人員接到申訴後即協助報警並通知金門縣政府,由縣府派移工承辦人員趕赴警分局協助移工處理相關事宜,但因移工並未告知有受性騷擾之情節且未提供相關資料,於警局製作筆錄當下也表示不提出告訴及申訴,僅表示要儘速赴台轉換雇主,再加上案件事發時序緊湊,申訴皆非本人,調查過程資訊未盡明確,以致未朝性騷擾處理,而朝協助F女赴台轉換雇主進行處理。

金門縣府表示,查處過程已盡力協助移工,對於監察院糾正事項表達尊重,未來將深入檢討改進查處協助過程,加強同仁對移工表達之感受,以維護移工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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