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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吳女經清洗衣物後,隨即前往派出所報案訴請偵辦。
根據警方調查了解,涉案男子早在案發前便在現場守候,見被害吳女和友人要搭乘計程車離去之際,立即手提桶裝培養土上前朝吳女頭部潑灑,隨即逃逸。
專案小組經調閱監視器追查發現,有傷害和妨害自由前科的32歲李姓男子涉有重嫌,且他犯案後便逃往高雄躲藏。
自以為躲過警方查緝的李男,隨後便返回北市北投區住家,警方掌握其行蹤後於20日深夜11時許將他拘提到案。
李男供稱,因和前女友有債務糾紛,案發當天將吳女誤認成前女友所致。全案詢後依涉刑法妨害名譽罪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編輯:李錫璋)111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