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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區市議員參選人羅岳峰發布接街訪影片,表示居民都不敢隨便打開窗戶,吃飯也吃不下嚥,因為腐臭的味道伴就伴隨在周遭,衣服不敢放在陽台上,原本南崁溪運動的人潮,也已經消失了一個月,上述所產生的生活不便,皆來自於廢棄物清運計畫的跳票。而環保局原本可以開罰300萬,也只「重罰」了100萬,真是善於宣傳。
蘆竹區劉勝全議員表示,臭味持續到一週,民怨四起,當即聯絡環保局做「異味官能檢測」,但環保局只拿AQI數據搪塞了事,甚至推說稽查人員未帶異味偵測器,直言很難接受。他還原3/23現場會勘情形,美福以土木技師鑑定,推託結構有問題,試圖延緩清運進度,卻不願意出示報告內容,更被消防局當場打臉,直言無良廠商應道歉賠償。
桃園市環保局則發出新聞稿表示,美福公司火災造成的粒狀污染物及異味,經環保局裁處500萬元罰鍰,另該公司因未於4月12日完成惡臭廢棄物的清理,再祭100萬元罰鍰,並再限期於文到二周內需完成6樓廢棄物清理,一切依法辦理,沒有吃案。另自3月24日開始迄今,環保局所收到的民眾因火災因素損失的登記,已持續轉交給區公所,目前區公所也持續協助民眾與業者的求償協商。
環保局也說,若民眾請求依公害糾紛法辦理,依該法規定,若涉及損害賠償則需由當事人提出申請調處。環保局也說,公害糾紛調處需雙方合意,方得成立。若有一造當事人不同意,則調處不成立,得逕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於14日內申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設公害糾紛裁決委員會進行裁決。這個機制一直都在,民眾可以隨時來申請,環保局並未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