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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逮捕以陳姓嫌犯為首之暴力集團,自109年起依附當舖放款為生,趁被害人急需用錢借款向其放款並收取換算月息高達約10分之重利,無法如期還款陳嫌即率旗下成員10餘名持棍、棒、刀械等兇器,將被害人強押外出並毆打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懼,舉家搬遷至北部躲藏避債。
案經刑警大隊偵七隊、專案組、岡山分局組成專案小組於專案期間拘捕陳姓主嫌及6名成員到案,查扣空氣手槍1枝、開山刀16把、折疊刀12支、球棒4支、辣椒水4罐、手銬、本票、借款客戶資料5張、和解書10張、偽造車牌2面、防割手套、手機等證物,全案依傷害、恐嚇、妨害自由、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偵辦。
另外,以蔡姓主嫌為首之暴力討債集團於網路徵收債權人未收回之債務,與債權人約定如討回相關金額後即對半拆帳,該集團自111年1月起,該集團陸續在轄區涉犯4起暴力討債案件,其中一名被害人即遭蔡嫌及其旗下成員持棍棒、刀械等武器恐嚇還錢,被害人心生畏懼從4樓後躍下送醫救治。案經刑警大隊偵二隊與前鎮、新興分局組成專案小組於專案期間執行拘提陳嫌及其成員4人到案,查扣刀械2把、大聲公1支、涉案手機7支等證物,全案依恐嚇取財、妨害自由、毀損、傷害等罪嫌移送偵辦。
其次,簡姓嫌犯為首之暴力集團,自111年2月至3月間,因與被害人債務糾紛,簡嫌率旗下成員以強暴、脅迫之手段,逼迫被害人簽下本票,並要求其限期還款,被害人因無法償還,其住家遭簡嫌等人以潑漆、潑餿水等方法威脅。案經刑警大隊偵八隊、林園分局、小港分局共組專案小組於專案期間拘提簡嫌及旗下暴力討債成員5人,手機2支、球棒2支、空白汽車讓渡書1批等證物,全案依妨害自由、恐嚇、毀損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