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廢除校服繡姓名 青民協籲教育部盤點各校規定

▲教育部今(15)日宣布,111學年度起學校須修正規定,不應強制學生於校服上繡名字。示意圖。(圖/記者扶小萍攝)
▲教育部今(15)日宣布,111學年度起學校須修正規定,不應強制學生於校服上繡名字。示意圖。(圖/記者扶小萍攝)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教育部今(15)日宣布,111學年度起學校須修正規定,不應強制學生於校服上繡名字。台灣青年民主協會表示,肯定教育部取消校服強制繡姓名的規定,並呼籲各校依法召開服儀委員會,確實取消該規定,將是否繡名字的決定權還給學生,另外,教育部應於下學期盤點各校規定修正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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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民協指出,自今年2月起就積極倡議此議題,過去也曾收到許多案例,因學生穿著校服通勤,陌生人在知道學生姓名後,透過社群軟體肉搜到學生個人資料,並用訊息騷擾。此外,經教育部調查仍有25%學校,只有男學生要繡姓名、女學生不用,明顯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

教育部將儘速發函各校,讓各校進行校內服儀委員會、校務會議程序,並在下學期開始前完成修法,自111學年度開始,學校不應再強制學生於校服上繡姓名。對此,青民協肯定教育部取消校服強制繡姓名的規定,將是否繡姓名的權利交還給學生自主決定。

青民協呼籲,各校應依法召開服儀委員會,並於會議上邀請學生代表進行校內服儀規範修正的討論,確實取消校服強制繡姓名的規定,將是否繡名字的決定權還給學生;對於是否仍保留繡學號,應尊重各方意見;教育部於下學期也應主動盤點各校規定修正狀況,確保各校都能於時限內完成修法,讓全台各校學生的隱私權都能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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