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男同婚後從未圓房!家屬控「求子詐婚」 法院這樣判

▲一位吳姓女子,透過相親認識另位吳姓男子,兩人進而結婚。不料婚後發現吳男是同性戀,且還患有愛滋病,吳女過世後,家屬控訴吳男行為根本是詐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位吳姓女子,透過相親認識另位吳姓男子,兩人進而結婚。不料婚後發現吳男是同性戀,且還患有愛滋病,吳女過世後,家屬控訴吳男行為根本是詐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台南有一位吳姓女子,4年前透過相親認識另位吳姓男子,兩人進而結婚。不料婚後發現吳男是同性戀,且還患有愛滋病,為了傳宗接代,吳女只好接受以人工受孕。吳女去年不幸罹癌過世,身後100多萬的勞保給付被吳男領走,吳女家屬不滿提起告訴,認為吳男的行為屬於詐婚,而法院表示,吳男是否詐婚難以認定,家屬指控不成立,但判決吳男應該歸還家屬勞保給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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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吳女與吳男結婚後,兩人始終沒有發生性行為,之後吳女才發現吳男是同性戀,而且還患有愛滋病,因此迴避魚水之歡。但為了生小孩,吳女還是透過人工受孕的方式懷孕,然而卻不幸在懷胎期間罹癌過世。

吳女家屬指控,吳男隱瞞同性戀與愛滋病身份,兩人的婚姻關係屬於詐欺,根本沒有夫妻之實。而吳女死後留下勞保給付金100多萬元,吳男卻在選擇拋棄繼承、不願承接吳女留下的房貸等債務後,將勞保給付金領走,讓家屬無法接受。

吳男則解釋自己並未對吳女隱瞞同性戀與愛滋病身份,兩人的結婚是合意行為。而台南地院法官認為,由於吳男的性傾向與愛滋病史,吳女在婚姻中確實有許多不如意,但難以因此論斷吳男是騙婚。不過吳女死後留下的勞保給付金,有不只一位朋友證明吳男曾答應會將這筆錢交給吳女父母,且雙方有當面談論此事做過承諾,因此判決吳男必須履約歸還。(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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