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昨(7)日針對雲科工業廢棄物處理爭議召開記者會,直指出經濟部工業局環差分析初稿本或修訂本的兩次審查會議報告中提到569次焚化爐,但完全沒有提到SRF(固體再生燃料),經濟部先前卻指稱斗六市公所誤解SRF為焚化爐的說法,縣府表達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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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針對斗六市公所提出要求辦理第14次環差審查會議一事,經濟部也回應,第13次環差工業局已在7月6日撤案,也進一步承諾不設焚化爐,未來就會依環評法及相關程序辦理,並表示若斗六市公所針對環差有相關意見,應該在第13次審查會議時,出席會議或提交書面意見才符合正常行政程序。
經濟部發出新聞稿再次重申,不可能只要產業卻不處理事業廢棄物,若是縣府不願與中央合作解決事業廢棄物問題,未來要新設產業園區時,依然要面對廢清法及環評會議上,對廢棄物處理量能的要求。
經濟部坦言,產業發展可以繁榮地方、創造就業,但也必然要面對處理事業廢棄物的問題,在推動產業園區,爭取投資進駐時,也要同時考量事業廢棄物的妥善處理,「這是經濟部與雲林縣府的共同責任」,經濟部再次呼籲雲林縣府,應該與中央合作,共同面對現實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