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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火木主任解釋,台灣乳癌發生高峰約在45歲、60歲前後,但其實30歲以上就有乳癌風險,不過年輕女性乳腺較多,做乳房攝影穿透力不佳、效果不好,加上放射線暴露問題,因此年輕女性建議以乳房超音波檢查為主,若出現非常可疑的鈣化點,再進一步做乳房攝影檢查。
由於乳癌患者趨向年輕化,加上現代女性普遍晚婚、生育年齡變晚,孕婦罹癌個案愈來愈多。不少民眾仍有「保大保小二選一」的錯誤迷失,連主播張齡予都憂心萬一是乳癌,是不是要化療終止妊娠、小孩可能要引產,「我個人其實很悲觀,遇到事情都會先想好最壞結局」,幸好最後虛驚一場。
陳火木主任指出,很早以前懷孕罹癌會有這樣的顧慮,但現在的醫療技術沒有一定要二選一,「懷孕發現乳癌,還是可以治療,也有機會保住小孩」。以目前乳癌治療方式來說,主要是手術、藥物治療、放射治療。在懷孕過程中,由於麻醉風險對胎兒小、手術時間短,因此孕程中都可以做手術。
而放射治療因為有放射線,對胎兒有放射暴露影響,因此通常會等小孩出生後再做治療。至於藥物治療的部份,抗賀爾蒙藥物、標靶藥物及免疫療法藥物,可能對胎兒有不良影響,一般都是產後開始使用。
根據目前研究結果顯示,孕婦服用化療藥物,只有在第一孕期(0至12周)可能造成胎兒生長遲緩、羊水變少、或是流產。到了懷孕中後期、胎兒成形,其實化療對胎兒影響並不大,因此懷孕三個月後可以加做化療。陳火木主任也呼籲,懷孕患者應積極治療,耽擱化療時機反讓治療效果變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