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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出,民眾質疑刑事警察局動作太慢,痛批3月就逃逸的逃犯,竟在8月25日才發布重大通緝,對此,花蓮地檢署澄清,該2案都是在獲報後於通報隔天發布通緝。
花蓮地檢署進一步指出,康姓受刑人在今年3月21日未返監報到而脫逃,經花蓮自強外役監通報後,承辦康員案件的新北地檢署隨即在同年3月22日依法發布通緝。另許姓受刑人,今年8月22日未返監報到而脫逃,經花蓮地檢署接獲自強外役監通報後,由承辦檢察官審認相關事證認其有逃匿之事實,立即在接獲通報當天即同年8月23日依法發布通緝。(編輯:林莞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