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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淑華與謝百傑則口徑一致,指當年許淑華擔任南投市長,研究成果亦是許淑華的施政成果,謝百傑主動提供當時尚未發表的報告給許淑華,無所謂抄襲。但日前高雄市議員參選人吳佩蓉公開打臉,指這份「沒有發表過的報告」,早在2008年11月就已投稿、發表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研習論壇」期刊,許淑華碩士論文則是在2009年5月發表。

曾琮愷說,兩文經系統比對後有許多相似之處,許淑華涉嫌抄襲謝百傑的研究報告,兩人根本是共犯結構,疑已侵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著作權與著作財產權。之前曾琮愷已具名向逢甲大學檢舉許淑華,他表示該檢舉函將同時寄送逢甲大學,提供學倫會審查許淑華論文抄襲案更充足的證據,也促請學倫會在資料愈來愈充分的情況下,能加快審定腳步。
曾琮愷強調,政府的期刊文章屬於公共財,但不代表任何民眾包括許淑華在內,可以任意拿來使用、作為謀求個人學位的用途,針對許淑華是否侵犯著作財產權,希望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能立案調查,不要讓許淑華樹立「公器私用」的不良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