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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強調,性平會積極調查25年前的案子,調查小組至少5次約談相關人員,經4個月左右、在法定期限完成並做出懲處,速度不比其他縣市慢。此案教育局「4箭齊發」,除了性平會懲處,教育局在調查期間主動向檢方告發,黃師還要面對司法追究刑責;台南市政府調查的一件退休教師的性平案,在今年3月份調查中同樣也移送檢方偵辦。
律師余昇峯表示,該懲處結果並非最終局,當事人仍可依《性平法》規定,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學校或主管機關申復,接下來還有依《教師法》再申訴(訴願管道),以及提起撤銷行政處分之訴訟等救濟方式。若性平會在認定過程有不完備之處,要翻案並非難事。
人本教育基金會認為今日的結果並不意外,因為「性平教育委員會不可能違背市府對外宣布的決議」。但解聘結果不能掩飾違法過程,「台中市政府從事件發生到現在,從沒站在受害者立場說過任何話,所做所為都讓受害者A生、學姊甚至A生父親必須不斷站出來發聲,真的很讓人又生氣、又難過」。

對於教育局長楊振昇日前指A小姐曾寫信感謝教育局,她說:「基於對自身安全的擔憂、以及對教育局的失望,我不可能在此情勢之下,主動傳送感謝的信件或訊息,教育局毋須將之前郵件往返末尾禮貌性的致謝,拿來放大、模糊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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