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拉育總理任期陷入爭議 泰國憲法法院月底裁決

▲泰國總理帕拉育因任期問題暫時遭到停職。(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泰國總理帕拉育因任期問題暫時遭到停職。(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國際中心楊雅婷/綜合報導

泰國憲法法院宣布,9月30日將針對總理帕拉育(Prayuth Chan-ocha)的任期問題作出裁決,目前法院已暫停帕拉育的總理職務,但他仍是泰國的國防部長,總理一職則由副總理巴逸代理。帕拉育表示,會尊重裁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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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報導稱,原為泰國皇家陸軍總司令的帕拉育,2014年透過軍事政變推翻前總理盈拉(Yinglak Chinnawat)所領導的政府,之後成立「全國維持和平與秩序委員會」(National Council for Peace and Order, NCPO),並獲推選為總理。依泰國憲法規定,總理任期為8年,帕拉育要在今年下台,但帕拉育主張,他的任期應從2019年6月大選後計算,之前軍政府領導時期不算在內,雙方為此爭執不下,帕拉育也拒絕下台。

泰國憲法法院在今年8月24日以5票贊成、4票反對,裁定暫停帕拉育的總理職務,直到作出最終判決。9月30日的判決出爐後,若裁定帕拉育的任期從2019年開始算起,他可以執政到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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