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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這項法律,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將不得審查或核發被列入FCC「受規範設備或服務清單」(Covered Equipment or Services List)公司新的設備許可證。
去年3月,FCC依據這項法律,認定5家中國企業對美國國安構成威脅。這5家公司是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中興通訊、海能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與浙江大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FCC今年3月以「安全威脅」為由,吊銷「太平洋網路」與「信通」提供美國電信服務的電信牌照。美國先前已吊銷中國電信集團(China Telecom)與中國聯合通信公司牌照。(譯者:陳政一)111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