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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銀行就建議,企業可善用「員工持股信託」或「員工福儲信託」機制,由員工組成「員工福利信託委員會」,約定每月自其薪資所得中提存一定金額(員工提存金),企業相對提撥一定金額予參加員工作為獎勵(公司獎勵金),經由委員會統一交付至信託專戶後,定期定額投資於企業的股票或基金商品,並依約定的目的為管理運用及返還,協助規劃員工的退休離職生活。
另一方面,持股信託也能加入限制員工離職的條款,如果員工在限制年限內離職,就只能在信託帳戶內提領到部分金額,藉此鼓勵員工在公司內實現長遠人生價值。
中信銀行則統計至今年6月底,保管的員工福利信託資產以本金計算逾新台幣1000億元,若依市值計算則近新台幣1900億元,超過50%的市佔率,而過去中信銀行每年新承作的員工福利信託案件以電子業企業占多數,但今年新承作的員工福利信託案件,約6成企業為非電子業企業,顯示非電子業企業積極重新審視薪資結構,以因應人力轉移之趨勢。
中信銀行也建議,非電子業企業可提供公司獎勵金,搭配員工福利信託制度,等同於對員工加薪,或者可實施股權獎酬工具,結合持股約定及信託機制,達到求才及留才目的,非電子業企業亦可採用給予員工認購庫藏股結合持股約定及信託機制,如某製造業上市公司實施庫藏股轉讓員工計畫,公司提供獎勵金協助員工認購庫藏股,員工將認的購庫藏股票交付信託保管後可分年取回股票,使公司獎酬資源確實發揮效益,員工認購股票後繼續留在公司打拚。
此外,中信銀行觀察發現,上市櫃公司獲利分紅時,目前仍有近9成企業偏好發放員工酬勞現金,主要理由為作業流程簡便,不因發行新股而稀釋股東權益,但給予員工股權的激勵效果大於現金。
因此,中信銀行建議企業可就盈餘撥出部分比例,提供一次性獎金做為獎酬員工當年度的績效表現,同時鼓勵員工自提部分獎金,透過員工持股信託機制自市場買進股票持有,並約定分年返還股票條件,符合不膨脹股本及留才需求,如某連續20年獲利的主機板大廠,原以現金形式發放年度獎金,但公司認為股權激勵效果較高,今年改以獎金結合持股信託機制自市場買進股票,以增加經理人的持股比例,達到留才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