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案定讞 「富二代」曾威豪、劉芯彤各判囚8年

▲被告曾威豪(右)遭判8年定讞。(圖/中央社資料照)
▲被告曾威豪(右)遭判8年定讞。(圖/中央社資料照)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8年前喧騰一時的「夜店殺警案」,主謀蕭叡鴻已遭判13年定讞,至於燈具商「友昌實業」富二代曾威豪、劉芯彤夫婦,最高法院今(5)日駁回上訴,維持更一審認定的共同犯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罪,各判8年定讞,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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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芯彤與男友曾威豪在2014年9月13日凌晨,到台北市信義區夜店SPARK消費時與安管發生衝突,2人竟找來幫派份子蕭叡鴻揪眾前往夜店討公道。而當天休假的台北市信義分局刑警薛貞國,得知消息後前往夜店查緝,卻慘遭蕭叡鴻等人持棍棒等武器圍毆,薛男最後遭紅龍柱砸頭致死。

檢方追查後,認定曾威豪、劉芯彤涉夥同蕭叡鴻等人將刑警毆打致死,同年11月依涉犯殺人、傷害致死等罪嫌,首波起訴60名被告,之後又陸續追加起訴多名同夥。

法院審理後,蕭叡鴻等57名同夥各被判處2個月到13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蕭叡鴻跟許淳凱均被重判13年確定,至於「黑二代」萬少丞判8年8月確定、「星二代」易寶宏判9年確定,均已入監服刑中。

而曾威豪、劉芯彤於審理期間結婚,2016年間產下1女、2020年再添一胎,成為雙寶爸媽。曾、劉一審遭判8年6月與9年,二審改重判10年與9年,最高法院將曾、劉等9人發回更審。

更一審判曾、劉夫妻各8年,另7名共犯各判7年到10年6月不等刑期,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更一審判決沒有違誤,將上訴駁回,全案定讞。

刑警遭圍毆致死 主嫌與女友 刑警薛貞國遭圍毆致死案,主嫌曾威豪及女友劉芯彤15日凌晨主動投案。警方專案小組在薛貞國死亡後24小時宣布破案。圖為曾威豪與女友劉芯彤合照。(翻攝曾威豪女友臉書)中央社 103年9月15日
▲圖為曾威豪與劉芯彤合照(圖/翻攝劉芯彤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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