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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審計部提交的書面報告指,疾管署辦理新冠疫苗採購,2021年5月28日依照《政府採購法》、《特別採購招標決標處理辦法》,與高端疫苗生物製劑有限公司議約,採購500萬劑疫苗,但高端部分批次疫苗交貨期程逾越履約期限,疾管署已計罰每日逾期違約金,但未就逾期30日以上部分扣罰違約金。
對此,疾管署已就逾期30日以上仍未能履約部分,扣罰違約金,周志浩也證實已處分,但詳細金額還要再了解。
記者許若茵/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