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陳姓男子於2021年12月10日,駕駛賓士轎車行經國道3號南下92K處路段,被國道警察發現陳男邊開車邊吃玉米,且過程中還雙手離開方向盤。國道警察用手機錄影後攔停舉發,依危險駕駛裁罰1萬8千元。陳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一審敗訴後再提起上訴,最新二審判決出爐,法官依舊維持原判認定陳男敗訴,駁回上訴,挨罰1萬8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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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國道警察當時發現陳男在高速公路上一邊開車一邊啃玉米,從旁跟拍蒐證,用手機錄下陳男吃玉米的過程,陳男吃得忘我,雙手都離開方向盤,遭國道警察以危險駕駛舉發裁罰。

陳男不服提起上訴,強調自己當天肚子餓,且去年那時期疫情嚴峻,這才不願在休息站吃飯,而選擇在車上進食。陳男強調自己雖然一邊開車一邊吃玉米,但並未有蛇行、超速等等危險駕駛行為,且自己的賓士車是老舊車款,並沒有自動駕駛輔助系統,根本也不可能長時間雙手放開方向盤。陳男更質疑國道警用手機蒐證,不符合程序。

不過一審法官認為,陳男在開車中雙手拿玉米而離開方向盤,被警方拍到,違法事證明確,警方舉發開罰並無違誤。二審法官也維持相同判決,駁回陳男上訴,全案確定,陳男必須繳納1萬8千元罰款。(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