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被控詐領助理費 民進黨團:詐領錢拿來私用已違法

▲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表示,高虹安涉及違反《勞基法》及《貪污治罪條例》,而扣錢的作法也顯現是名慣老闆。(圖/新頭殼)
▲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表示,高虹安涉及違反《勞基法》及《貪污治罪條例》,而扣錢的作法也顯現是名慣老闆。(圖/新頭殼)

新頭殼newtalk

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被質疑A國會助理費,其助理費帳目也跟著曝光,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14)日表示,高虹安涉及違反《勞基法》及《貪污治罪條例》,而扣錢的作法也顯現是名慣老闆,呼籲北市勞動局及民眾黨立委賴香伶應該關切。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鏡週刊報導,吹哨者提供連續11個月、共13頁薪資內帳明細,發現助理每月向立院申報、請領的「表定薪資(表帳)、加班費」,與辦公室發給助理的「實際薪資」存在一定差額;吹哨者指控,其差額都被上繳至公積金帳戶,11個月詐領的金額超過60萬元。

民進黨團今召開「高虹安小金庫,回捐上繳是謊言,詐領退款是事實」記者會。黨團幹事長羅致政表示,據勞動部相關規定,工資應全額給付勞工,目的是為了避免工資被任意扣減,當媒體詢問高虹安,高卻反問「例如呢?」「那我告訴你,你的辦公室有再多的內規,勞動部已告訴你了!」

羅致政提及,媒體報導,高虹安助理薪資入帳後,卻將薪資挪用、轉移、扣款,這絕對有涉法嫌疑。

黨團副幹事長黃世杰則稱,週刊報導中發現,回捐給公積金,在內帳中是叫「應退款」,而非自願回捐,這樣的問題很嚴重,不只是違反勞基法問題,還有違反刑法等問題,呼籲大家嚴肅看待。

羅致政指出,「應退款」說法已打臉高虹安先前說的「助理自願捐款」,而該制度是從一開始就建立,「用詐領方式把錢領好領買,作為私用」,這絕對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而這也是他們呼籲高虹安應先找律師、誠實面對法律原因,「每種說法都自我打臉,且在法律上無法圓謊」。

另外,週刊報導,並非每位助理的薪資或加班費都會被要求退款、上繳,如領高費助理的高虹安男友李忠庭。黃世杰則說,應由高虹安說清楚、講明白。

媒體詢問,是否要求高虹安退選?羅致政說,選舉到這階段,退不退選由高決定,而她最大問題是法律問題,這些問題不會因為退選、選上或選不上而結束,高該關心的是司法問題,會追隨她相當多時間。

新聞來源為Newtalk 新頭殼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