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仔內/走不完的一哩路 與18歲修憲案一同破滅的民主

▲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18歲公民權」最終不敵962萬票的極高門檻,不通過。(圖/NOWnews資料照)
▲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18歲公民權」最終不敵962萬票的極高門檻,不通過。(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黃仁杰/特稿

九合一大選今(26)日正式落幕,但有人笑就有人哭,除了敗選現場的低氣壓,更失落的則是在自由廣場前守候的18歲青年的淚水,憲改的最後一哩路到不了終點線,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18歲公民權」最終以563萬票收場,仍不敵962萬票的極高門檻,修憲不通過。這不僅是一次憲改的失敗,也象徵著台灣民主的落後,更實證了虛假的憲改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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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公民權」是中華民國史上首次交付公民投票的修憲案,決定18歲、19歲的國民是否可以擁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這是我國憲法歷經7次國民大會增修通過後,首次舉行公民修憲複決投票,也是人民首次行使修憲複決權力,在歷史的推進與民主發展上實屬不易。雖然,立法院在今(2022)年3月通過需四分之一立委提議、四分之三立委出席、四分之三出席決議的嚴苛條件,但依然無法越過962萬票的高牆,讓我國自豪的「亞洲民主燈塔」稱號黯淡無光。

根據中選會日前公布,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投票權人人數為1923萬9392人,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修憲公投的有效同意票必須過選舉人總額半數,此次公民複決案需近962萬張有效同意票才會通過,而修憲案更是我國直接民主的最高門檻,連前總統馬英九在2008年765萬票的「馬英九障礙」、總統蔡英文2020年817萬票的史上最高得票都望塵莫及,可以說「實證」了台灣憲改的不可能。

在國際上,就算是保守的亞洲國家如日本、韓國也陸續於2016及2020年將公民權年齡調降至18歲,而馬來西亞的18歲青年更在19日首次投下大選票,台灣還沒能跟上世界民主潮流,如果遲遲不修改《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修憲辦法,台灣民主的不合時宜,遲早會被國際拋諸腦後,淪為真正的「吊車尾」。

先不論在修憲制度上,已經通過立院跨黨派、代議制109位立委,全數同意通過修憲後,還需要經過公民複決的方式是否疊床架屋,但由此次修憲失敗可知,大多選民認為18歲青年還不夠成熟的刻板印象,種種的不信任與不友善,也代表著台灣社會對民主的不成熟,如同立委洪申翰在18歲公民權辯論上所述,「這次修憲不只是給予年輕人投票的權利,而是我們的社會、我們的政治,需要年輕人的投入,去修復原本的缺陷」。

從修憲投票的結果看來,邁入人口負成長的台灣社會還未驚醒,青年世代的負擔越發沈重,但我國憲法連基本的權責相符都無法給予,恐怕我國還沒有準備好,還不夠資格讓青年解決國家的困境,我們的政治決策和社會共識,無法擁有年輕人提供的未來性,不能接受更有願景的想法、沒有包袱的主張,20年過去,中華民國憲法聞風而不動,期待再一個20年後,讓青年注入活水還不算太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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