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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台北大學對此表示,蔡適應的論文已依程序進行審定作業,但論文須送校外專業領域人士審查,校方將依規定在受理案件後3個月內完成審定。
台北大學今天發布蔡適應博士論文的審定文字聲明指出,有關蔡適應於台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博士論文涉抄襲案,經研究所依據「國立台北大學碩、博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辦法」相關規定,在受理檢舉案件後,成立審定委員會,並邀校外專業領域公正學者參與審查。
校方表示,審定委員會已就此案在12月2日完成審定,並於同一天由台北大學教務處以掛號書面通知檢舉人與被檢舉人有關處理結果。
針對外界質疑博士論文涉抄襲,蔡適應曾在9月2日召開記者會說明論文撰寫過程,他說論文不是很完美,但絕對禁得起考驗,樂於接受台北大學學倫會的審查。(編輯:戴光育)111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