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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上午7時許,張女自行就醫,並以手機錄下林曜晟追到醫院拿手機對著醫院隔離區拍照的畫面,傳給弟弟向媒體爆料、指控林男的行徑,林曜晟因身上也有多處撕裂傷,也同樣進行驗傷,並在事後於臉書貼出手寫道歉信,對於私事的不愉快導致受傷「為自己情緒管控失當,深感懊悔」致歉。
檢察官考量林、張都承認有動手,依傷害罪將2人起訴,另林也控告媒體誹謗,士檢認為報導基於真實合理確信所為,與公共利益有關,屬於可受公評事項,因此對媒體、張女以及張女的弟弟3人均予以不起訴處分。(編輯:林莞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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