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仔內/檢調搜索高虹安國會辦公室 保護傘條例炎上

▲高虹安陷涉貪案遭調查,今日凌晨被諭令60萬元。(圖/記者潘千詩攝,2022.12.16)
▲高虹安陷涉貪案遭調查,今日凌晨被諭令60萬元。(圖/記者潘千詩攝,2022.12.16)

記者陳威叡/特稿

檢查官在立法院會期間率隊大動作搜索高虹安國會辦公室,立法院長游錫堃稱批准依法辦理,讓外界質疑立委保護傘失效。有國會人士指出,五權分立平等,卻由司法院下級機關地檢署通知立法院,關係並不對等,而且《憲法》賦予立委權力,假使檢調在會期中持續約談,等同變相沒收立委權力;也有人持反對意見,解釋過往搜索與羈押在同一天發生,讓人誤以為搜索也在保護傘範疇。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話說的直白,認為這問題不該推給立院,反問高虹安「為何還不辭立委?」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高虹安遭控詐領國會辦公室助理費一案,檢調昨日兵分多路調閱相關資料及物證,更首度約談高虹安及其男友李忠庭,同時突擊搜索高虹安國會辦公室,帶走主任陳奐宇進行約談,高、陳兩人分別被諭令60萬元、10萬元交保候傳。而檢調大動作到國會辦案茲事體大,引發外界熱議。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委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此條例也被視為是「保護傘條例」,因此檢調多半選擇於休會期間展開搜索與約談動作,一次性進行收網,也因此本次在會期中展開調查實屬罕見。

▲檢調搜索高虹安國會辦公室並帶走主任約談,游錫堃表示自己批准依法辦理。(圖/記者陳威叡攝)
▲檢調搜索高虹安國會辦公室並帶走主任約談,游錫堃表示自己批准依法辦理。(圖/記者陳威叡攝)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在政府機關內行搜索或扣押者,應通知該管長官或可為其代表之人在場。游錫堃受訪多次重申,立法院依法配合,「我批准依法辦理。」於法此舉毫無問題,但也有人持反對意見,認為進到國會搜索儼然是「侵門踏戶」,立法院尊嚴更是蕩然無存。

有國會人士指出,國內憲政體系五權分立平行,這次是由司法院下級機關直接通知立法院,這是不對等的關係,應該要透過司法院代轉給立法院,這個動作要有。而且本會期是預算會期,假設一個很極端的情況,若高虹安屬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要針對司法院的缺失進行質詢,檢調若發動調查約談,是否就變相剝奪立委監督的權力,「每天請你去約談,不就形同羈押?」

該人士表示,若動用司法權讓立委權力無法行使,雖高虹安不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但同樣能夠提案質詢,坦言雖法律沒有規範到這一塊,但也應該要明確規範寫進立法中,避免這種情況發生。批評檢調這樣大動作到國會,儼然是侵門踏戶,動不動就來辦公室把人帶走,無論立委是哪一個政黨,游錫堃身為立委的大家長,不該讓這種事情發生。

另有國會人士持反對意見,說明很多人誤以為調查搜索跟羈押都是保護傘範疇,保護傘是基於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在會期間除非是現行犯,不然要經過立法院同意才能羈押或逮捕立委,搜索沒有這問題,混為一談應是因為過去搜索跟聲押通常是發生在同一天,檢調選在休會期間行動。

此外,即便是在休會期間要進國會搜索,都一樣要依照規定讓立法院知道,搜索的規定沒有休會與否的差異。另補充高虹安至今都還沒有辭掉立委,所以保護傘依然有效,如果檢調決定羈押已交保的高虹安,就必須經過司法院函文立法院,經過院會同意才可以羈押,這在2020年SOGO立委涉賄案時就有先例。

保護傘條例炎上,林俊憲直言,這問題根本不應該推到立法院來,因爲高虹安在上任前,只要一天之辭職,保護傘就一直有效,等於把是否同意羈押的難題丟給立法院,自己應該要知所進退,反問「為何還不辭立委?」

立法院證實高虹安本周遞出請辭書,生效日就在市長就職日當天,被譏諷是保護傘用好用滿,薪水同樣領好領滿,正當新科百里侯還在勝選的歡欣中,招兵買馬尋找小內閣,迎接政途新篇章,高虹安則爲涉貪案忙得焦頭爛額。

高虹安4年前辭去鴻海大數據辦公室主管職投身政治圈,更被視為郭台銘嫡系子弟兵,九合一大選後,一舉打破現任市長林智堅紀錄,成為史上最年輕的縣市首長,如今面臨從政以來最大危機,最終無論能否司法調查中全身而退,清新專業的「大數據女神」形象已逐漸模糊,反觀貪小便宜的慣老闆人設,短時間仍會持續「找安」。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鞋槓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