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證交法修正草案 股東持股5%須申報

▲行政院會今通過《證券交易法》修正草案,大量持股5%須申報,此外機構違反規定罰鍰由480萬元提高為600萬元,將函請立院審議。(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會今通過《證券交易法》修正草案,大量持股5%須申報,此外機構違反規定罰鍰由480萬元提高為600萬元,將函請立院審議。(圖/行政院提供)

記者陳威叡/台北報導

為符合國際趨勢,強化證券商等機構法令遵循,健全資本市場發展及保障投資人權益,行政院會今(22)日通過《證券交易法》修正草案,將大量持股須申報門檻從現行10%修正為5%,此外為強化對證券商、證券服務事業及證券相關機構法令遵循,機構違反規定罰鍰上限由480萬元提高為600萬元,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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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此次修法將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由現行10%下調為5%,以符合國際趨勢;又為利配套法令訂定修正及實務運作調整,有足夠時間準備因應,故給予一年緩衝期。此外,為強化證券商、證券服務業及相關機構法令遵循,將違規罰鍰上限由480萬元調高為600萬元。

蘇貞昌表示,此項修法將讓公司股權重大異動資訊更公開透明,符合國際趨勢,同時有助強化證券業者與相關機構法令遵循,對健全資本市場發展及保障投資人權益,有其必要,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金管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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