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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在當年9月掃蕩土庫幫,查獲作案槍枝,將10多名共犯帶回,被依殺人等罪判刑三至十四年定讞,余、洪2人因未到案,被雄檢發布通緝。
沒想到在經過17年後,余男在本(2)月14日上海搭機返台,下午抵達高雄小港機場時,入境被航警發現為通緝犯,當場遭逮補解送至高雄地檢署歸案,他向員警表示,他這些年在大陸從事金紙生意,因在台父母年紀大,加上8名共犯多服刑期滿,心想案件該做了結決定回台投案「漂泊生活,感覺累了」。
高雄地檢署審理認余男涉犯重罪且有逃亡史,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目前全案仍有一名洪姓男子逃亡大陸未到案。(編輯:林莞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