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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表示,事後有派員實施勞動檢查,發現該公司涉嫌違反勞基法規定,讓駕駛1天工時逾12小時及連續出勤逾7日,出勤時間過長,未有充分休息時間,將分別裁處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間罰鍰。
勞動局表示,近年除執行汽車貨運業專案檢查外,也和交通監理機關辦理汽車貨運業聯合稽查,常見違法樣態為超時工作及加班費給付不足;呼籲業者應確實依法安排駕駛出勤時間及趟次,使駕駛有充分休息,落實交通法令規定,共同保障大眾用路安全。(編輯:方沛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