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協商普發現金條例 保留4條文明表決

▲朝野黨團協商疫後特別條例,最終保留4條文將在明日院會表決。(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朝野黨團協商疫後特別條例,最終保留4條文將在明日院會表決。(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記者陳威叡/台北報導

立法院長游錫堃今(20)日邀集朝野黨團,協商攸關普發現金的疫後特別條例,歷經2小時討論後,對於主管機關、草案名稱「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草案」等3條文達成共識,但仍有4條文協商無共識保留,將在明日院會進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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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錫堃今日主持朝野黨團協商,針對疫後特別條例進行研商,而民進黨團提出修正動議,在條文經濟成果適用項目中,除原先發放現金、挹注勞健保與台電外,加入補助學貸部分,而條文仍未達成共識,因而保留條文。

最終歷經2小時協商後,朝野僅針對主管機關、草案名稱「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草案」、各項目執行方式、主管機關專案列管考核等3條文達成共識。

而對於立法目的、執行適用項目、所需經費上限為3800億元、特別預算施行期間為公布日至2025年12月31日等條文均無共識,最終保留4條文,將在明日院會進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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