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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接獲檢舉後展開調查,發現琉球觀光發展協會與當地浮潛業者,在8月18日時召開會議研擬「屏東縣琉球鄉浮潛業者防疫計畫指引」,申請重新開放浮潛業務,彼此透過LINE群組及開會相互討論交換意見,合意調漲浮潛收費標準,並具名聯合聲明配合疫情防疫工作,將一個教練可以帶10位遊客比例降至只帶5位,且以降載後及防疫措施的成本增加,將浮潛體驗價調整為每人400元,參與的浮潛業者高達21家。
公平會指出,21家業者持續於LINE群組討論維持收費標準,彼此相互監督,確保所有浮潛業者遵行,已構成公平交易法第15條禁止之聯合行為;經考量到業者先前因疫情受到影響,公平會最後僅低度裁罰每家10萬元至15萬元,共處235萬元罰鍰;另外,琉球觀光發展協會因為促成這21家浮潛業者故意共同實施聯合行為,也一併裁處15萬元罰鍰。
當地業者接獲消息後,指稱「絕對不是哄抬價格」,並表示當初為了配合防疫,將原本重複使用的氣管咬嘴改為一次性使用,導致營業成本增加,再加上當地浮潛收費一直沒有統一標準,才會在準備開放時開會相互討論、交換意見,無奈遵守防疫政策不但沒有獎勵,反而挨罰。(編輯:林莞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