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議長涉賄選起訴!6人羈押近2月 郭再欽300萬元交保

▲郭再欽等6名被告被收押近2個月,經移審台南地院後,法官晚間近10點裁定郭再欽等6名被告,以50萬至3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圖/翻攝google map)
▲郭再欽等6名被告被收押近2個月,經移審台南地院後,法官晚間近10點裁定郭再欽等6名被告,以50萬至3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圖/翻攝google map)

記者孫唯容/綜合報導

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賄,今(2)日檢方偵查終結,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案,起訴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議員李文俊、黃麗招、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等10人。郭再欽等6名被告被收押近2個月,經移審台南地院後,法官晚間近10點裁定郭再欽等6名被告,以50萬至3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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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賄案,今天偵查終結,南檢起訴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台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市議員李文俊及友人黃怡萍、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市議員黃麗招、李鎮國及妻子高玫仙。

今晚近10點,法官裁定黃怡萍交保50萬元、李文俊交保100萬元、黃麗招交保100萬元、郭再欽交保300萬元、林士傑交保200萬元、楊志強交保200萬元,6名被告並均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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