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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院裁准沒收劉冠軍1億5404萬5007元犯罪所得,案經確定後,士檢依此裁定,查扣劉冠軍帳戶的存款外,另將先前所查扣劉冠軍名下之台積電、聯電、華邦電、云辰等4檔股票囑託士林分署執行。
因劉股票存放於集保帳戶長達20多年,士林分署第一時間緊急啟動劉冠軍集保帳戶內股票之追徵作業,將這20多年所生的股息股利全數查扣(包括云辰股票因減資而須退還之股金11萬954元),並與士檢及國安局召開聯繫會議就委賣細節取得共識,隨即核發執行命令委託台銀綜合證券鳳山分公司代為變賣,包括:聯電19萬837股、台積電20萬8309股、華邦電46萬3669股、云辰9萬9858股,合計高達96萬2673股。
其中,台積電目前每股單價已逾500元,因每日投資人委託交易的額度有所限制,且為避免大量一次賣出導致股價波動過劇,經士林分署與台銀密切聯繫追蹤,陸續於5個營業日分批完成變賣,每股成交價也維持在該日平均行情之上,實際取得款項1億2904萬6531元,連同扣收部分股票之減資款11萬954元,成功追徵價額為1億2915萬74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