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追捕流浪狒狒!林務局:擬送台北動物園或屏科大安置

▲農委會林務局表示,捕捉後考慮送往台北動物園或屏科大野生動物收容中心安置。(圖/臉書社團《路上觀察學院》)
▲農委會林務局表示,捕捉後考慮送往台北動物園或屏科大野生動物收容中心安置。(圖/臉書社團《路上觀察學院》)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27日電)桃園市政府農業局今天持續狒狒追捕行動。農委會林務局表示,捕捉後,若確定是民眾私養,將由地方主管機關開罰,並考慮送往台北動物園或屏科大野生動物收容中心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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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務局保育組科長鄭伊娟告訴中央社記者,這隻狒狒是目前逃脫後在外「流浪」最久的保育類野生動物,狒狒圍捕成功後,將請桃園市政府確認物種及來源,若是民眾私自飼養,將在找到飼主後,由地方主管機關依「野生保育法」開罰新台幣1到5萬元,並強制沒入。

鄭伊娟指出,若狒狒是自六福村脫逃,也可依野保法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於飼養繁殖中不得逸失等規定,開罰1到5萬元。

至於狒狒強制沒入後去處,鄭伊娟指出,考慮的收容單位是台北市立動物園和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收容中心,因這兩處都有照養靈長類動物經驗,因此是優先選擇的收容地。

鄭伊娟說明,到達收容場地後,這隻狒狒將需要經過1個月的檢疫觀察期,避免傳染疾病給園區照養的其他動物,並且確認是否適合群居、能融入其他狒狒群體,才會再與其他個體養在一起。至於若送往台北市立動物園,日後民眾能否在動物園見到牠,要視園方安排。

六福村園方日前清點園區東非狒狒數量後發現,比原先登記數量多出1隻。鄭伊娟說,已請新竹縣政府協助園方釐清實際飼養靈長類種類與數量。

鄭伊娟說明,動物園內所飼養的保育類野生動物,繁殖需要受到管控,是為了避免動物過度繁殖,導致生活空間受到壓迫;除繁殖應事先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報計畫外,有新生動物出生,也要盡速通報。(編輯:李亨山)11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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