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撞奧迪RS7!宜蘭市代會主席製造假車禍詐保 判決出爐

▲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製造假車禍詐保,遭判4年6月,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圖/翻攝自林智勇臉書)
▲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製造假車禍詐保,遭判4年6月,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圖/翻攝自林智勇臉書)

記者林莞茜/綜合報導

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2021年6月17日中午駕駛奧迪RS7自撞,維修費將近百萬,但其涉嫌使用宜蘭市代會公務車製造假車禍,詐領140萬餘元保險金遭抓包,宜檢認林智勇與陳姓司機、鄧姓助理等3人起訴,宜蘭地院今(30)日判處林智勇4年6月,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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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全案發生在2021年6月17日,當日中午林智勇駕駛奧迪轎車,在宜蘭市大福路附近時,自撞路旁電線桿、水泥護欄,車毀嚴重,但因其僅投保「丙式」車體損失險,自撞事故無法申請理賠,維修費將近百萬元;就在此時,林智勇發現公務配車有投保「甲式」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險、汽車超額責任保險,第三人車損部分最高理賠金額高達1050萬元,於是計畫製造假車禍以詐領保險金,理賠金高達140萬1777元。

根據判決書,林智勇和宜蘭市民代表會司機陳志偉、服務處人員鄧詩翰共謀,利用宜蘭市代會配予主席使用公務車,佯裝成追撞車禍,藉以謀取林智勇個人車輛及公務車保險金,且鄧詩翰還在員警到場處理時,偽造他人名義於相關車禍紀錄上簽名,但保險公司事後發現,林智勇座車的黃色油漆痕跡異常,因現場電線桿與水泥護欄都無黃黑色斜紋警示漆,警方調閱監視器後,才發現是場假車禍,檢方則依貪汙起訴林智勇與陳男、鄧男。

宜蘭地院今日判處林智勇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陳志偉4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鄧詩翰1年徒刑,褫奪公權1年,另因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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