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互補還是互相拖累?少子化衝擊 大學併校併不停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與華夏科技大學3月6日宣布,正就合作整併洽商進一步具體架構。(圖/翻攝自華夏科大官網)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與華夏科技大學3月6日宣布,正就合作整併洽商進一步具體架構。(圖/翻攝自華夏科大官網)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少子化衝擊,多所大學近期傳出合併消息,不論是自家人整併、「公私併」、先合併法人再併校等,併校看似已成為少子化趨勢下的新策略。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提醒,依現行法令制度,「私私併」對於私校教職員權益的保障,遠勝「公私整併」,而私校之間資源整併,可能是強者越強,但體質不夠好則會互相拖累,要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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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大專校院吹起合併風,目前傳出合併或整併相關消息的有,台灣科技大學和華夏科技大學擬整併、慈濟大學和慈濟科技大學擬自家人合併、馬偕學校法人與真理學校法人擬合併、國立高雄大學與中山大學合併沒共識等。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與華夏科技大學3月6日宣布,正就合作整併洽商進一步具體架構,盼4月底、5月中將整併計畫書報到教育部。華夏科大最快112學年停止招生,待學生原校畢業後停辦;台科大有意以專案教師名義,在台科大全部聘用原則下,接收華夏科大教師。

慈濟學校財團法人下的慈濟大學與慈濟科大3月10日傳出,為求精緻化辦學,近期依相關法令規劃兩校合併,盼今年8月1日整併為「慈濟大學」。教育部表示,該法人業於111年10月14日函報教育部合併計畫書審議中;該法人規劃存續合併後的慈濟大學將成為具有原慈濟大學校本部、人社校區及原慈濟科技大學等3個校區的大學,各學制班別仍維持原規模並依據現行管道招生。

國立高雄大學在3月14日舉行臨時校務會議,討論若與國立中山大學合併,合併後校名為「國立中山大學」案,教職員工生校務代表們踴躍發言,但討論2個小時仍無共識,最後散會動議,據悉合併案似乎中山大學並未積極,只是高雄大學一頭熱。

同屬基督教長老教會的馬偕學校財團法人、真理大學財團法人3月16日傳出將合併,形成同一法人3校的架構。教育部表示,現行私校法規定有「法人合併」及「學校合併」2種類型;去年12月曾接獲北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洽詢「法人合併」的相關法規;該案2學校法人合併後為1法人多學校(馬偕醫學院、馬偕護理專科學校、真理大學),尚不影響目前所設3所學校各自辦學(包括學制、教師聘任及學生安排)。

針對各種合併、整併方式,尤榮輝說,「私私併」比「公私併」容易很多,也有法源依據,對於私校教職員權益的保障也遠勝「公私整併」,而同個宗教系統,更有可能進行合併,像之前就有傳聞長老教會的馬偕醫學院、馬偕護校、真理大學可能合併,成為馬偕大學。

尤榮輝說,私校之間資源整併,可能是強者越強,但體質不夠好則會互相拖累,要審慎評估,但以慈濟財力而言,相信自家人合併會有正面發展。

尤榮輝提到,據他所知,真理大學有財務困難,想進行併校,讓馬偕學校財團法人支持真理大學辦學,若併校後,成為一個馬偕大學,即可資源共享,行政系統只有一套,也能節省不少的行政人事經費,但併校有難度,必須3校師生、董事會、教育部同意,程序困難許多,合併法人就比較簡單,先前馬偕醫學院和馬偕護校已合併法人,現在只要馬偕學校財團法人、真理大學財團法人合併即可。

尤榮輝說,合併法人在同一個董事會底下,資源可以互相流通,以強扶弱,避免真理大學落入專案輔導學校的危機,但也有喪失經營權的風險,若真理大學被納專輔學校,該合併法人可能被教育部加派董事、監察人,若被命停辦,合併後的法人會被解散改組,為避免相關風險,他推測,3校之間應該是想先合併法人,再朝合併為一校進行,財務會較穩健。

而對於公私整併,外界有許多擔憂與質疑,尤榮輝指出,現行法令尚未容許「公私併」,而是要私校先退場後,才能將校產捐贈給公立學校;台科大和華夏科大的整併計畫書,看起來比較像是意向書或備忘錄,待華夏科大申請停招停辦、解散清算後,台科大就能馬上接手,這個好處是華夏科大目前尚有資金處理教師離退、學生退場事宜,以免被迫退場產生糾紛。

但他也提到,此舉代表教職員要先退休、資遣、離職等「先失業」,再由台科大以約聘方式聘任,學生則是可以讀到畢業,但會失去母校,不確定華夏師生是否充分理解到這一點;另外,台科大是否能接受如此多專案教師,華夏科大教師不宜太樂觀,以為所有人都能獲聘。

尤榮輝說,台科大「整併」華夏科大有助於減少大學數量並整合高教資源,有利高教發展,且華夏科大利用經費尚有餘裕時讓學校退場也是負責任的作法,期待政府能修法能讓公保及勞保年資銜接,私校退撫制度也能與勞退制度相互轉換,才能保障私校教職員權益,並有利產業及學界、私校及公校人才流動。

教育部長潘文忠曾在立法院表示,華夏科大與台科大並非採退場條例處理,而是華夏科大循私校法來進行,現行法制面可以處理;兩校整併推動小組會深入談到教職員工轉換,若提出可行方案,教育部會支持,可以幫忙解釋法規;「公私併」通常公校意願會更強,私校董事會才是決定關鍵;而依照過去經驗,不論「公公併」、「公私併」、「私私併」,若完全採取強制性、獎勵性,往往會影響校務發展,由下而上成效最好,像高雄3所科大合併,代理校長任期差點跟正式校長任期一樣長,文化本身是很大的問題,反而是陽明交大這種由下而上,認真談過的案例,對2校發展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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